國家皇宮
全新最高元首官邸
2011年落成的新國家皇宮(馬來語:Istana Negara;英語:National Palace)是馬來西亞最高元首(Yang Di-Pertuan Agong)的官邸。這座佔地241.3英畝(97.65公頃),耗資馬幣8億令吉興建的國家皇宮坐落於吉隆坡Jalan Tuanku Abdul Halim(舊稱Jalan Duta,大使路),象徵君主立憲制在馬來西亞具有崇高的地位。國家皇宮建築面積佔65公頃,其餘32.65公頃為綠化區。其建築設計包含了各項安全考量並揉合伊斯蘭元素與傳統馬來建築設計的美學,並依據功能劃分為三個區塊,有禮儀區、生活區和行政區。
國家皇宮於2005年籌建,2007年動工,並於2011年11月15日由第13任最高元首端姑米占再納阿比丁(Tuanku Mizan Zainal Abidin ibni Al-Marhum Sultan Mahmud Al-Muktafi Billah Shah)主持升旗儀式,象徵新皇宮正式取代舊皇宮,成為馬來西亞的國家皇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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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外觀望金碧輝煌皇宮,登高遠眺吉隆坡市景
國家皇宮建築一大特色為擁有22個伊斯蘭風格的圓頂設計,其中最高的圓頂高達60米,象徵了最高元首與元首后在國家權威的崇高地位。另外,值得關注的是皇宮中心最大的兩個圓頂,其表面設計像是重疊的蔞葉紋路,當內部的照明燈在夜間亮起時,拱頂上的紋路即幻化成鮮明艷麗的綫條。即使身處皇宮外,亦能一覽燈光映照出的漂亮紋路。
國家皇宮的內部裝潢以伊斯蘭藝術元素及馬來文化特色為設計主軸,宛如一座回教文明及文化宮殿。有別於面積只有11.34公頃的舊國家皇宮,新國家皇宮更廣闊的面積使其可以依據不同功能設計各自的房室與大堂,處處可見傳統馬來式的畫作、雕刻和各類裝飾,以及充滿伊斯蘭元素的幾何圖形、古蘭經文雕刻和伊斯蘭王朝時期的燈飾。宮內的馬來經文雕刻由來自登嘉樓州和吉蘭丹州名聞遐邇的專業雕刻師完成,畫作與家具裝飾也都是純手工製作打造,非常講究,且以金黃色塗繪,盡顯皇室的華麗貴氣,金碧輝煌。
國家皇宮並不對外開放,遊客僅能在廣場上透過欄杆窺探皇宮的外觀,其富麗堂皇與雄偉壯觀的面貌,與四周綠意盎然愜意舒適的草坪,儼然形成一幅莊嚴恬靜的風景。皇宮的鐵門以黑色作底,襯以金黃色的大紅花與國徽作爲裝飾,嚴肅中透出一種典雅大方與高貴。在鐵門的兩側各有一座崗樓和門洞。崗樓中各有一名衛兵站崗,身穿白色上衣配有綠色前裙的制服並手持長槍;兩旁門洞則由皇家騎兵隊看守,衛兵身穿紅色戒裝搭配黑色長褲,胯下則騎一匹駿馬,威風凜凜,是遊客最愛的合影對象。此外,遊客還有機會在每天的特定時段,一睹精彩的衛兵換崗儀式。
站在皇宮大門外的廣場,遊客可遠眺吉隆坡市區的高樓景觀,將矗立的雙子星塔與吉隆坡塔映入眼簾,享受登高望遠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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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最高元首的權力與職責
馬來西亞實行君主立憲制。最高元首作為國家元首、馬來西亞武裝部隊海陸空三軍統帥兼馬六甲、檳城、沙巴、砂拉越和聯邦直轄區的伊斯蘭教領袖,由馬來西亞七個州屬——柔佛、雪蘭莪、彭亨、霹靂、吉打、吉蘭丹、登嘉樓的蘇丹(Sultan),加上森美蘭的嚴端(Yamtuan Besar)和玻璃市的拉惹(Raja),共九位世襲馬來統治者中選出;其他四州檳城、馬六甲、沙巴和砂拉越則由州元首統治,州元首是由最高元首任命,不能參與最高元首選舉。最高元首任期為5年,不得連任。在九個世襲統治者順序就任最高元首第一個週期(1957年至1994年)後,未來的最高元首將會遵循這個順序的週期上任,即森美蘭、雪蘭莪、玻璃市、登嘉樓、吉打、吉蘭丹、彭亨、柔佛和霹靂。
馬來西亞的最高元首是國家權威的象徵,是虛位元首,擁有馬來西亞立法、司法和行政名義上的最高權利,但不掌握實權,統治國家的權力落在首相和內閣的手中。最高元首是擁有合法地位的國家元首,聯邦憲法和國會法令明文條例將國家元首列為國家代表、立法和行政的最高決策人,但同時其權力也被分劃成幾個明確的部分。
最高元首必須聽取首相、部長、內閣、統治者會議或其他機構的建議行事;首相及內閣有權要求最高元首執行其職權;在幾個情況下可以不需首相、內閣以及統治者會議的許可或授權行使酌情權,如判斷誰為國會多數下議員支持的首相人選、在首相要求提前解散議會時決定是否聽取、就任何牽涉馬來統治者權利及地位的事務,要求召開統治者會議、依照憲法對特定事務的規定行使酌情權。
端姑阿都哈林兩度出任最高元首,獲大馬紀錄大全證書
值得一提的是,第一位在新國家皇宮就職的最高元首是第14任最高元首蘇丹端姑阿都哈林(Tuanku Abdul Halim Mu’adzam Shah Ibni Sultan Badlishah),陛下除了是馬來西亞首位兩度出任最高元首的統治者,更是首位入住過新舊國家皇宮的最高元首。端姑阿都哈林陛下曾在1970年1月21日至1975年9月20日成為我國的第五任元首,爾後以84嵗高齡於2011年12月13日宣誓出任大馬第14任國家元首,並於2012年4月11日正式進行登基儀式,於2016年12月12日屆滿卸任。除了兩度出任國家元首讓陛下創下歷史紀錄,獲得大馬紀錄大全頒發證書,陛下更成為馬來西亞最年長的最高元首。
蘇丹穆罕默德五世為馬來西亞史上第一位辭職的在任國家元首
我國第15任最高元首蘇丹穆罕默德五世(Sultan Muhammad V)於2019年1月6日宣布,辭去國家元首一職,為馬來西亞史上第一位辭職的在任國家元首。陛下辭任最高元首之後,返回吉蘭丹繼續履行吉蘭丹蘇丹職務,惟未向人民交代辭職的原因。陛下於1985年獲得王儲頭銜「東姑馬哥打」(Tengku Mahkota);2009年因父親蘇丹伊斯邁柏特拉(Sultan Ismail Petra)患病無法履行吉蘭丹州蘇丹一職而繼位;2011年至2016年擔任馬來西亞副最高元首;2016年12月13日受委為最高元首,因2008年已與第一任妻子離婚,成為馬來西亞史上第一位單身的最高元首。
在任期間,陛下常在正式場合作出有趣的發言,讓大馬人民對陛下留下個性隨和的好印象。陛下於2018年11月2日至12月31日申請醫療事假,期間由副最高元首蘇丹納茲林沙代理元首職權。有傳言指陛下於請假期間迎娶俄羅斯莫斯科選美冠軍奧克薩娜,並於2019年5月誕下一子,2019年6月卻閃電離婚,然而此事一直未被皇室正式證實或予以否認。
彭亨蘇丹接任第16任最高元首
隨著吉蘭丹州蘇丹穆罕默德五世辭任最高元首一職,馬來統治者理事會議決,由彭亨州蘇丹阿都拉(Al-Sultan Abdullah Ri'ayatuddin Al-Mustafa Billah Shah ibni Almarhum Sultan Haji Ahmad Shah Al-Musta'in Billah)出任我國第16任最高元首,任期五年,於2019年1月31日宣誓就職。根據1957年擬定的國家元首輪任順序,繼吉蘭丹州之後,出任國家元首的第一順位是彭亨州蘇丹,接著是柔佛蘇丹和霹靂蘇丹。為了讓彭亨蘇丹能順利擔任國家元首,身體抱恙的前任彭亨州蘇丹阿末沙退位,讓蘇丹阿都拉於1月15日繼位為彭亨州第六任蘇丹,以為他當選第16任國家元首鋪路。
蘇丹阿都拉於1975年受封為王儲,直至2019年繼位為蘇丹為止,一共在任44年。任內曾兩度成為攝政王,第一次為1979年4月至1984年4月,父親擔任第七任最高元首時;第二次為2016年12月至2019年1月,代替病重的父親處理王室事務。2019年5月22日,蘇丹阿都拉父親駕崩,享年88歲。而同年7月30日,蘇丹阿都拉於國家皇宮進行登基儀式,當天也是陛下60歲壽辰。
一年之中只開放一日的國家皇宮
國家皇宮基本不對外開放參觀,而唯有在每年開齋節(Hari Raya Aidilfitri)的首日,皇宮將舉辦開齋節門戶開放活動,最高元首及元首後將與大馬子民普天同慶此佳節。元首及元首後一般會準備佳節糕餅和象徵祝福的「青包」贈予來訪的民眾,遊客若選在這一天到國家皇宮參觀,即可見證大馬各民族歡慶開齋節的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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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元首誕辰日、閱兵、冊封典禮、勳賢
國家元首官方誕辰是馬來西亞官方制訂的全國公共假日,並不是國家元首真正的生日,定於每年六月的第一個星期六。元首官方誕辰的主要慶祝活動是在布城(Putrajaya)的國家英雄廣場舉行檢閱軍旗儀式,由國家元首檢閱五面皇家軍團旗和三軍儀隊,以及在國家皇宮舉行授勳及冊封典禮,由國家元首公開表揚對社會有貢獻的人物。
馬來西亞聯邦授勳及嘉獎制度
馬來西亞聯邦授勳及嘉獎制度是馬來西亞政府用以獎勵那些在社會上有貢名望地位以及效忠王室者的榮譽制度。早在英殖民時期,殖民政府就開始在馬來聯邦和海峽殖民地實施授勳制度,當時是由英國駐英屬馬來亞總督代表英國統治者授勳和表揚嘉獎,直到1941年才停止。
馬來亞獨立後,聯邦執行委員會設立了新的榮譽制度,稱為聯邦勳章、星章及獎章(Darjah-darjah Kebesaran, Bintang-bintang dan Pingat-pingat Persekutuan)的榮譽制度,於1958年8月31日正式實施,一般在最高元首誕辰和最高元首登基大典時於國家皇宮舉行授勳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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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上,候選者名單是由首相向最高元首推薦,過往的受勛者也會向首相提名適當的人選,除了授予國民的榮譽嘉獎外,也有授予外籍公民的名譽嘉獎(Kehormat)和授予逝世者的嘉獎(Anumerta),凡是長期為國家服務的國民皆有資格獲得提名與其貢獻相匹配的勳章,唯曾經獲受嘉獎的人士,在短時期內不會再被考慮成為候選者。
馬來西亞聯邦授勳及嘉獎制度共分成九個級別,一共28個項目,分別是聯邦皇家冊封及王族勳章、護國有功勳章、馬來西亞王冠效忠勳章、犧牲奉獻勳章、皇家效忠勳章、功績勳章、英勇勳章、長久服務及優良品行獎章以及紀念獎章。在這28項勳章、星章和獎章中,有六個勳章獎項的受勳者同時會被冊封頭銜,即敦Tun(護國領袖榮譽勳章及王室加冕效忠領袖榮譽勳章)、丹斯里Tan Sri(護國將領榮譽勳章及王室加冕效忠將領榮譽勳章)以及拿督Datuk/Datin(報國將領榮譽勳章及皇家效忠將領榮譽勳章)。
除了聯邦受勛及嘉獎制度以外,各州蘇丹(最高統治者)或州元首(只限馬六甲、檳城、沙巴與砂拉越)、聯邦直轄區、國防衛隊、皇家警察部隊、消防與拯救部隊、聖約翰救傷隊及紅新月會皆設立有各自的授勳及嘉獎制度。由州元首授勳的拿督斯里(Dato Seri)榮譽頭銜,其地位等同於聯邦授勳的丹斯里頭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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